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扶持產業發展“2+2”政策體系的通知》(合高管〔2016〕128號)文件要求,現就2016年合肥高新區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兌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基本條件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高新區的,符合(合高管〔2016〕128號)文件扶持范圍的企業。 二、項目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合肥高新區合創匯網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點擊“政策通”菜單,注冊后登錄,完善所有信息后,選擇相應可申報項目填寫,提交后在“已經申報項目”里導出并打印,最后連同相關所需附件紙質材料一式一份,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合肥高新區科技局(望江西路與創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區管委會10樓1006室)。 網絡技術支持:17705695305、17718106009、0551-65393358 三、系統申報及材料報送時間: 2017年8月23日-8月28日 四、申報內容及申報材料要求 (一)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獎補(自主創新政策14條) (1)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儀器設備投資補貼 申報條件: 經區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技術類平臺,并具備開放性、技術服務性等特點。 申報材料: 1、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儀器設備投資補貼申請表(附件1); 2、認定或備案證明材料; 3、儀器設備購置合同,購置清單及發票; 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經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 (2)年服務高新區企業30家以上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獎勵 申報條件: 經區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的,服務高新區內企業30家以上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申報材料: 1、公共技術平臺服務企業補貼申請表(附件2); 2、認定或備案證明材料; 3、服務企業的合同或協議、清單、企業付費憑證及發票; 4、服務企業及平臺擁有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經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 (3)園區企業使用區內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補貼 申報條件: 高新區內企業使用經區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的高新區內的公共技術平臺。 申報材料: 1、企業使用公共技術平臺資金補貼申請表(附件3); 2、平臺擁有單位的立項或備案證明材料; 3、服務合同或協議,付費憑證; 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經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 (二)擔保機構補貼(科技金融政策9條) 申報條件: 當年為園區企業辦理“創新貸”金融產品提供政策性融資擔保(擔保費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機構 申報材料: 申請報告、擔保機構補貼資金申請表申請表(附表4),委托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借據、利息單、擔保解除函或還款結清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經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 五、具體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1、本通知第(一)條 聯系人:王佳奇、張夢雅 聯系電話:65329953 2、本通知第(二)條 聯系人: 楊文娟 聯系電話: 65331264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儀器設備投資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2公共技術平臺服務企業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3企業使用公共技術平臺資金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4創新貸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5合高管〔2016〕128號-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2016年扶持產業發展“2+2”政策體系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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