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各有關單位: 為引導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市科技局《關于印發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合科〔2015〕98號)的有關規定,決定開展2017年度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1、經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備案并推薦申報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2、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不再參加市級認定。 二、申報材料及報送 1、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請表(附件1); 2、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個人材料(身份證或有效護照,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法人代表證書等),團隊成員相關證明; 4、孵化場地證明材料(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業孵化場地,需提供產權方產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 5、孵化器各類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財務報表; 6、在孵企業、畢業企業名錄及證明材料(附件2、3); 7、企業孵化資金證明材料和上年度使用說明; 8、近兩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紹(2-3個); 9、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經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初審并簽署推薦意見后,于2017年8月25日前統一匯總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處
,電子版發至634295081@qq.com。 聯系人:秦正雨 陸曉冬 電話:6353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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