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加強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及時掌握金融企業非上市產權轉讓情況,根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09〕178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金融企業非上市國有產權交易規則>的通知》(財金〔2011〕118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匯總2013-2014年度金融企業在當地產權交易機構中轉讓的非上市產權交易情況,填報《( )年度金融企業非上市產權交易情況統計匯總表》(附件1),形成專題報告,于2015年2月28日前函復(含電子版)財政部金融司。
二、金融企業非上市產權交易情況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金融企業進入產權交易機構轉讓資產的總體情況,包括產權交易機構當年成交的總量、總金額,金融企業產權交易的總量、類型、占比和結構、競價率、是否存在異地金融企業產權轉讓或聯合處置等情況。
(二)產權交易機構確定的信息發布渠道和平臺。
(三)財政部門和產權交易機構在促進進場交易、提高競價率、防止違規交易、加強日常監管等環節上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以及相關政策建議。
(四)產權交易機構開展的金融資產交易創新情況,如金融企業非股權類資產轉讓、定向增發股權融資、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項目退出、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等業務情況。
(五)產權交易機構通訊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產權交易機構要積極主動配合財政部門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時將有關材料報送主管財政部門。
四、相關電子表格可在財政部金融司外網的“在線服務—資料下載”(http://jrs.mof.gov.cn/zaixianfuwu/ziliaoxiazai)中下載。